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商事主體報送2014年度報告的公告
根據《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個體工商戶年度報告暫行辦法》和《農民專業合作社年度報告公示暫行辦法》的規定,企業、個體工商戶和農民專業合作社(以下統稱商事主體)應當于2015年1月1日至6月30日向我局報送2014年度報告。凡于2014年12月31日前在我市登記注冊,領取《營業執照》的公司、非公司企業法人、合伙企業、個人獨資企業、企業分支機構、個體工商戶以及農民專業合作社,都應按時報送年度報告?,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商事主體中屬于公司、非公司企業法人、合伙企業、個人獨資企業、企業分支機構及農民專業合作社的全部實行網上報送年度報告,即必須通過網上年度報告系統按相關提示填寫、報送年度報告。
商事主體中屬于個體工商戶的可以采取網上或者紙質形式報送年度報告。個體工商戶采取紙質形式報送年度報告的,需到轄區監管所(科)報送。
商事主體通過網上報送年度報告的,登錄“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網站”(網址:http://www.szscjg.gov.cn)或“深圳信用網”(網址:http://www.szcredit.com.cn)年度報告系統報送年度報告。
二、我局通過 “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網站”(網址:http://www.szscjg.gov.cn)、“深圳信用網”(網址:http://www.szcredit.com.cn)上的商事主體信用信息公示平臺(以下簡稱信息平臺)公示商事主體年度報告信息。相關部門、企業和社會公眾可通過信息平臺查詢商事主體年度報告信息。
三、商事主體報送年度報告不需要繳納費用。
四、對未按規定期限報送年度報告的企業和農民專業合作社,我局將根據《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和《農民專業合作社年度報告公示暫行辦法》的規定,將其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并通過信息平臺向社會公示;對未按規定期限報送年度報告的個體工商戶,我局將根據《個體工商戶年度報告暫行辦法》的規定,將其標記為經營異常狀態,并通過信息平臺向社會公示。
特此公告。
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14年12月19日
一、商事主體中屬于公司、非公司企業法人、合伙企業、個人獨資企業、企業分支機構及農民專業合作社的全部實行網上報送年度報告,即必須通過網上年度報告系統按相關提示填寫、報送年度報告。
商事主體中屬于個體工商戶的可以采取網上或者紙質形式報送年度報告。個體工商戶采取紙質形式報送年度報告的,需到轄區監管所(科)報送。
商事主體通過網上報送年度報告的,登錄“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網站”(網址:http://www.szscjg.gov.cn)或“深圳信用網”(網址:http://www.szcredit.com.cn)年度報告系統報送年度報告。
二、我局通過 “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網站”(網址:http://www.szscjg.gov.cn)、“深圳信用網”(網址:http://www.szcredit.com.cn)上的商事主體信用信息公示平臺(以下簡稱信息平臺)公示商事主體年度報告信息。相關部門、企業和社會公眾可通過信息平臺查詢商事主體年度報告信息。
三、商事主體報送年度報告不需要繳納費用。
四、對未按規定期限報送年度報告的企業和農民專業合作社,我局將根據《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和《農民專業合作社年度報告公示暫行辦法》的規定,將其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并通過信息平臺向社會公示;對未按規定期限報送年度報告的個體工商戶,我局將根據《個體工商戶年度報告暫行辦法》的規定,將其標記為經營異常狀態,并通過信息平臺向社會公示。
特此公告。
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14年12月19日